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请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贷款的第三人能否退出担保呢?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请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贷款的第三人能否退出担保呢?

在执行中,法院判决生效后,请问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贷款的第三人能否退出担保呢?求解答。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的,是不能随意退出担保的。在执行程序中,第三人担保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的,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应当按承诺承担担保责任。如要退出担保,需要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经法院认可,否则担保责任不能免除。

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 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