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预警有几种

地质灾害预警有几种

五种

地质灾害预警有五种,分别为巨灾、大灾、中灾、小灾、微灾,按照未来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小来划分。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概念及主要影响因素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是指在一定地质环境和人为活动背景条件下,受气象因素的影响,某一地域、地段或地点在某一时间段内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小。它是真实世界遭受损失可能性的一种状态,而不是真实发生的一种状况。由于人类防御灾害能力和实施防灾措施的不同,这种可能性的状态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或部分发生。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基于地质灾害的主要控制因素(地层岩性、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等)和激发因素(降雨、地震、冰雪消融、人为活动)通过模型运算来开展工作,控制因素是基本条件,激发因素在不同地区或同一地区不同时段、不同地段常常表现出较大差异。

地质灾害

广义的地质灾害是指以地质动力活动或地质环境异常变化(地球内动力、外动力、人为作用力)为主导的自然灾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火山、地震、土地沙漠化、土地盐碱化、水土流失、砂土液化、坑道突水、煤层自然等。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狭义的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广东省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的省份之一,各类地质灾害分布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其中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是主要灾害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