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是

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是

中国

《联合国宪章》是联合国的基本大法,它既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和组织机构设置,又规定了成员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处理国际关系、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中国是第一个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的国家。当时中国代表团的团长是宋子文,团员有顾维钧、王宠惠、魏道明、胡适、吴贻芳、李璜、张君劢、董必武、胡霖。宋子文因有事已先行回国,胡适因故缺席,代表团其他成员都签了字。

介绍

《联合国宪章》共分19章111条。它表达了使人类不再遭受战祸的决心,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原则、权利、义务及主要机构职权范围等。宪章规定,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制止侵略行为”、“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和“促成国际合作”等;它还规定联合国及其成员国应遵循各国主权平等、各国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在国际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联合国不得干涉各国内政等原则。

联合国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成果,承载着各国人民对和平与发展的殷切期望。作为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依靠和平与安全、发展、人权三大支柱,为促进人类进步事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联合国宪章》并没有过时。国际社会不仅应当重温《联合国宪章》精神,还应当结合当今时代潮流和实际需要,不断丰富《联合国宪章》的内涵,赋予其新的生机与活力。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