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然人能成立有限公司吗

一个自然人能成立有限公司吗

一个自然人能成立有限公司。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该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章程由该股东制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在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较为普遍。因为美国许多州的公司法律规定董事必须拥有一定数额的公司股份,即资格股,所以许多公司的股份的绝大部分比例由一个股东拥有,另外极小比例的股份由公司董事拥有。

法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自然人企业。最古老、最简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条文提出了两个限制

1、你一个人只能同时拥有一家一人公司,不能开设分公司、子公司,但你可以开设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叫公司就行了。

2、公司若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你自己的财产的话,你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你只是不能再开一人公司而已,还可以开其他性质的企业。

但即便一个人不能创办两家一人有限公司,创业者也不用担心,因为还可以创办普通责任公司,即与人合资的公司,也可以创办个人独资企业或设立分公司。

一个自然人如果投资入股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则无限制,多少个都行,他所入股的有限或者股份公司还可以投资入股其他企业,成为母公司,同样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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