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第十五到十七位表示什么

身份证号码第十五到十七位表示什么

身份证号码第十五、十六位代表所在地的派出所代码,第十七位代表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的编码对象、号码的结构和表现形式,使每个编码对象获得一个唯一的、不变的法定号码。身份证顺序码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正确、正式的称谓应该是"公民身份号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最早推行居民身份证的原因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曾经在少数城市和边境地区实行过简易的身份证制度,还曾计划在全国城市逐步推行公民证和出生证制度,可惜后来因为各种原因没能实施。

1984年5月7日,《北京日报》1版刊发消息《我国将逐步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文中说,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除未满16周岁者和现役军人、武装警察,以及正在服刑的犯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这一制度的相关规定来自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国务院指出,实行这一制度,是我国现行户口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措施。

我国要推行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原因

上个世纪包括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在内,很多国家都实行了身份证制度。只不过,各国的身份证件名称、发证年龄、有效期限等不尽相同。比如,有的国家发证对象为17周岁以上的公民,证件每10年换发一次;有的国家规定,凡在本国居住年满14周岁以上的公民都发给身份证,44周岁以上发永久性身份证;有的国家发证范围不受年龄的限制;一些国家的身份证除证明公民身份外,还可作为旅游证和通行证使用。(1984年5月8日《北京日报》4版,《利于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证四化建设》)

当年,我国用作证明公民身份的证件已有工作证、户口本等,但工作证、介绍信种类繁杂,既没有统一格式,也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一般法律效力,还容易伪造、顶替,被不守法分子利用。至于户口本,一户一本,只能在当地使用,携带很不方便,也不利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为了方便群众、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需要统一颁发具有法律效力的居民身份证件。

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颁布,我国开始正式推行居民身份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