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可以报几次

医疗保险可以报几次

没有次数限制

医疗保险并没有对使用次数做限制,可以多次使用,但是所有次数加起来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保额。医疗保险属于报销型保险,主要可以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或意外而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其一般有免赔额、报销比例和保额的限制。

在报销时,必须要先扣除已经用其他的医疗保障报销过的医疗费用,以及免赔额后,才能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报销比例在保额内进行报销。也就是说,在医疗保险的一年保障期限内,医疗保险是可以多次进行报销的,但是所有的报销金额加起来,不得超过医疗保险的保额,若超过保额,则超出部分无法进行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很多参加医保的朋友在就医之后却不知道怎么报销医疗保险的费用,其实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很简单:

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在就医(住院)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而那些在门诊看病的医疗费用则是报销不了的。

医疗保险使用注意事项

1.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

职工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意选择4家医疗机构就医,其中必须有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厂矿高校内设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如果对自己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不满意,可以在一年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不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

2.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不经转院直接到全市任何一家定点的中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就医。急诊病人可以就近到任何一个定点医院就诊,但要加盖急诊章。异地就诊、出差人在外地看病,也需加盖急诊章。

3.持手册就医

参保后为每位职工发一本《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手册内记载着您的个人资料,您就诊时必须携带,因为医院要通过这本手册确认您的参保人身份,查询您的有关医疗情况,还要通过这本手册进行医疗费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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