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宪法的区别有什么

法律和宪法的区别有什么

宪法与法律的区别:1、规定的内容不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2、法律效力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普通法律的效力位阶是低于宪法的,而且普通法律的规定是不能与宪法相抵触的,不能违背宪法的根本性规定。3、制定与修改的程序不同。普通法律的修改与制定,没有宪法那么严格。根据规定,宪法的制定必须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只需一般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近现代时期的法律

(一)清末变法修律

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接受了马关条约。从此之后中国丧失了独立的领土,成为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国家的危亡使得一些有识之士挺身而出,提出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法律成果。通过对西方法律学说的学习和引进,促进了我国法律制度向近代化发展。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成立。南京临时国民政府以外国三权分立的先进法律思想为中心,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尽管其中的内容有些没有被真正实行,但其从法律的角度上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仍是很大的进步。

新中国成立后的法律

(一)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法律

1949年到1956年是中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规定我国的国旗国歌等,为我国之后的法律建设打下了基础。1954年,国民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其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序进行。

(二)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律

1956年后至今是中国的社会主义时期。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领导人吸取的教训,高度重视我国的法治建设,确立了法律的权威。1982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法律条文上明确了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保障了法律的顺利实施。在党的十六大上,同志提出将依法治国同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充分结合起来,使中国的法治化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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