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方物赞美人还是物

不可方物赞美人还是物

既赞美人也赞美景物

“不可方物”既可以赞美人还可以用来赞美景物或别的事物。“不可方物”是用来赞美人或事物的,多用来描绘人物(尤其是女性)的美丽,也可以用来赞美景物或别的事物,与“美丽绝伦”“倾国倾城”等词语义近。感情色彩都是褒义,流露出一种惊叹的语气。

今天,凡一切美好事物觉得无与伦比,对作者或民众有强烈的冲击力,均可用“不可方物”来形容,而最多的则是用来写美人。

“不可方物”这个成语在我们民族语言中有悠久的历史,最初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国语·楚语下》:“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韦昭注:“方,别也。物,名也。”“方物”指分辨事物的名实或名分。据说历史上有一个时期,人和神住在一起,无法分别谁是人谁是神。

《后汉书·张衡传》亦有“人神杂扰,不可方物”。《辞源》收了“方物”,有两个义项,其一是土产;义项二为辩别名分。但并未收入“不可方物”。后来这个成语引申为(美好的)程度不可用天下万物来比方。

《清史·文苑传》中有对袁枚的评价“所为诗文,天才横逸,不可方物”。这个新义在语言学上也是有理据的。因为“方”在古汉语中可表示“比”(比方、比拟、比较等)的意思,《明史·海瑞传》中有嘉靖皇帝说的一句话:“此人可方比干,第朕非纣耳。”“可方比干”就是可以与比干相比拟。

此外,“物”除了表事物,器物外,还可可表示除自己以外的物和人,如“物议”“待人接物”等等。

和不可方物相关的成语

不字开头的成语:不堪回首、不可一世、不堪入目、不堪设想、不堪言状、不堪一击、不堪造就、不看僧面看佛面、不亢不卑、不明真相、不可多得、不可告人、不可估量、不可救药、不可开交。

第二个字是可的成语:不可或缺、无可争辩、没可奈何、不可偏废、不可磨灭、莫可究诘、不可摸捉、无可奉告、无可置辩、不可缺少、不可轻视、力可拔山、大可不必、光可鉴人、进可替不。

第三个字是方的成语:如梦方醒、黼衣方领、食味方丈、血气方刚、圆冠方领、圆凿方枘、不成方圆、大政方针、遁迹方外、半亩方塘、矩步方行、来日方长、如日方中、未艾方兴、直内方外、贤良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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