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期是几月份到几月份

防火期是几月份到几月份

9月15日到11月15日

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期就是从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9月15日到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

森林火险等级划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三级、四级、五级为高森林火险等级。

一级为难以燃烧的天气,可以用火;

二级为不易燃烧的天气,可以用火,但是可能走火;

三级为能够燃烧的天气,要控制用火;

四级为容易燃烧的高火险天气,林区应停止用火;

五级为极易燃烧的最高等级火险天气,要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草原火灾发生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将全国草原划分为极高、高、中、低4个等级的草原火险区。

通常,依据森林火险等级及未来发展趋势,由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所发布的预警信号,共划分为中度危险、较高危险、高度危险、极度危险4个等级,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其中橙色、红色为高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严格野外火源管控。草原防火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生产活动需要在草原上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用火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

(二)因生活需要在草原上用火的,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采取防火措施,用火后彻底熄灭余火。林地和草原接壤区域已划为森林防火区的,应当遵守森林防火的规定;

(三)除(一)、(二)规定的情形外,严禁在草原上野外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烧蜂、烧山狩猎、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烧垃圾及其他野外用火;

(四)禁止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进行实弹演习、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执行其他任务的,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五)在草原上作业或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安装防火装置,严防漏火、喷火或闸瓦脱落引起火灾。在草原上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司乘人员,应当对旅客进行草原防火宣传。司乘人员和旅客不得丢弃火种。

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应急管理部重点抓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前瞻研判,及早筹划部署;

二是动态预警监测,强化预先感知;

三是狠抓源头管控,全力化解风险;

四是保持高度戒备,抓实应急准备;

五是加强检查督导,压实各方责任。

据悉,应急管理部立足极端复杂情况,按照“保首要、盯重点、统控面、守住边”的原则,组织制定各类专项预案,在全国部署森林消防队伍1.9万人、地方专业队10.8万人、航空消防飞机62架,在这个基础上,又组织国家森林消防队伍赴多个重点省份跨省机动驻防,同时细化实化力量、指挥、装备、物资和安全防范等各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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