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卿是什么官职

国务卿是什么官职

国务总理

国务卿,中华民国时期的官职,为国务总理。民国三年(1914年)5月3日,袁世凯改国务院为政事堂,国务总理为国务卿。政事堂设于总统府,成为总统府的办事机构。任命徐世昌为国务卿。民国五年(1916年)5月8日,袁世凯以帝制失败,被迫改政事堂为国务院。国务卿之名于6月袁世凯死后始废。

当总统要辞职时,必须要向自己内阁的国务卿打辞职报告,否则就辞职不了。不过国务卿这个权力虽然听起来高大上,但是谁会放着世界盟主和美国总统的宝座不坐,偏偏去辞职呢?所以说,国务卿的这项权力也算是摆设了。

本来是没有国务卿这一职位的,但是由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防止美国总统与国会对外交权力的争夺,当时的众议员麦迪逊于1789年5月19日提出议案,政府应设外交部长和外交部长一职,因此国务卿一职应运而生,国务卿也就相当于外交部长。就这样美国的国务卿成为世界独有的一个职位,如若从国务卿全球各地处理国际事务和美国外交事业来看,国务卿就相当于一国的外交部长。

美国的总统制

我们知道,英国是议会制的国家,首相本身就是议员,而且还是议会最大党的领袖,拥有立法权。同时,首相又是内阁的领袖,拥有行政权。

对于英国的王权和议会制度,美国国父们感到深恶痛绝,他们认为行政权和立法权必须严格区分开来,且要相互制约。

于是,美国创造了总统制,由总统掌管联邦政府的行政权,而由众议院、参议院组成的国会,行使国家的立法权。

也就是说,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亦是政府首脑。相较以前的英国首相,总统的手里只有行政权,在立法上的影响力被大幅削弱了。

国务卿的角色

有些小伙伴认为,美国国务卿(Secretary of State)相当于总理的角色。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国务卿的手里没有总理的行政权。

没错,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State Department)的首长。但是,美国国务院只是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它比司法部、国防部、教育部等部门的地位高一点,但它们本质上是平级的机构,没有相互隶属的关系。

事实上,在建国之初,也就是1781年1月~1789年9月,美国设有外交部和外交部长。

后来,美国首任总统乔治·华盛顿签署法令,为外交部和外交部长增加了一些国内职能,然后改名为国务院和国务卿。

所以,美国国务卿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加强版的外交部长”。除了外交事务,国务卿还负责一些国内事务,例如掌管美国国玺,准备某些总统公告。另外,美国总统如果要辞职,需要向国务卿递交辞呈,才算是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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