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期不鞭书生的文言文说明了什么道理

王安期不鞭书生的文言文说明了什么道理

实事求是的重要性

《王安期不鞭书生》改写自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王承,字安期,生活于两晋时期,太原晋阳(今山西太原)人,曹魏司空王昶之孙,西晋汝南太守王湛之子,东晋尚书令王述之父。东晋官员,东晋初年的第一名士。

《王安期不鞭书生》这篇文言文告诉我们实事求是的重要性。王安期禁止夜晚私自出行是为了防止坏人作恶,而书生不在这条规定意图打击的范围,因此没有必要为了成规而惩罚没有犯罪的书生,以此树立威信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天下太平。

王安期生平

王承受其父王湛“阖门守静,不交当世,冲素简淡”的影响清虚寡欲,无所修尚。言理辩物,但明其指要而不饰文辞,凡有学识的人都佩服王承能够用简单文字述说深刻的道理。太尉王衍认为王承雅贵而非寻常之人,常常将其比作南阳的乐广。永宁初,为骠骑参军。时值八王之乱,乃避难南下,迁司空从事中郎。因曾参与迎晋惠帝銮驾东归洛阳之谋有功,赐爵蓝田县侯。又迁尚书郎,辞而不就。东海王司马越镇许昌,以为记室参军。司马越十分器重王承,曾敕其子毗曰:“夫学之所益者浅,体之所安者深。闲习礼度,不如式瞻仪形;讽味遗言,不若亲承音旨。王参军人伦之表,汝其师之。”王承任职于东海王府数年,见朝政昏荒,以母老奉养为名求出而辞官,越不许。

久之,迁东海内史,为人冲淡寡欲,为政崇尚清净,从不纠缠于末节细行。《晋书》本传云:“小吏有盗池不鱼者,纲纪推之,承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耶!’”《名士传》云:“小吏盗池中鱼,纲纪推之。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孟子曰齐宣王问:‘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有诸?’‘若是。’‘其大乎?’对曰:‘民犹以为小也。’王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耶?’孟子曰:‘文王之囿,刍荛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今王之囿,杀麋鹿者如杀人之罪,是以四十里为阱于国中也。民以为大,不亦寓乎?’池鱼复何足惜!”为政清静无为如此,吏民感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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